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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为了完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考入我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资助政策,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领导机构和组织部门

    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的办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适用范围

    每年考入学院的一年级高职新生。

    三、申请条件:

    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缴清学费、住宿费的高职新生,持有填写和审核完备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查情况属实的,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四、办理程序:

    1.新生入学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到学院指定地点报到,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清学费及住宿费的学生出示《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领取《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缓交学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此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学生本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

    4.审批通过后,学生凭《申请表》在学院指定地点办理入学手续。

    五、说明:

    1.新生报到期间,学院在指定场所设有“绿色通道”办理处、各系(部)接待处和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处,学生可在同一场所办理所有入学手续,其他时间报到的学生可分别到各办公室进行办理。

    2.新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后,妥善保存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开始正常学习后,学院将进行详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缓交学费申请表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缓交学费申请表

    学年:编号NO.

    出生年月

    系(部)

    家庭地址

    县(市)乡镇(办事处)村(街道)

    家庭情况(请直接在对应情况前的□画“√”,并在相应横线上简要说明):

    □来自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村地区;

    □家庭成员中无1855岁的青壮劳动力;

    □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

    □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

    □孤儿或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家庭中有两个或以上成员正接受非义务教育;

    □家庭成员因残疾或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

    □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

    □家庭及成员因遭遇突发性灾变,造成人身及财产的重大损失;

    □家庭及成员因遭遇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的重大损失;

    □因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

    其它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

    本人承诺以上陈述的情况及本人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均属实,并承担由于不实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在表后)

    本人本次应缴纳学费及住宿费共计元,因家庭经济困难,现只能暂交元,剩余部分将于日之前交清。

    学生签字:

    学生资助管

    理中心审核

    签字:

    说明: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一份交财务处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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