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使我院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职工在实现学院总体目标任务中的积极作用,并更好地保障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依照《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教代会是院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载体,是学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院行政负责人同教职工进行民主协商的重要渠道。教代会充分发挥它在参与学院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体现了教职工在学院中的主人翁地位。
第三条教代会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学院、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尊重和支持院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系统的指挥权威,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完成学院各项任务,为把我院建成自治区一流职业技术院校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 权
第五条教代会在本学院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并审议院长的工作报告、学院总体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决算报告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查岗位责任制、教职工聘任、奖惩与奖金分配办法等方案,以及其它与教职工合法权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经审查通过,由院长颁布施行;
(三)审议、决定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和医疗、保险等有关问题;
(四)民主评议和监督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参与民主推荐学院行政领导人选。可以进行表扬、批评、教育干部,必要时可以建议学院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
第六条教代会行使职权的民主程序:
(一)凡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和决定的报告、规划、议案、方案、规章、制度等,均由学院行政起草,并将草案的指导思想、依据和条件报告学院党委,通报学院工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学院行政根据修改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正和补充,形成正式草案,提交大会讨论、审议或表决;
(三)评议学院行政领导干部的民主程序是:
1、各位代表对被评议人进行无记名书面测评;
2、大会主席团向大会汇报评议结果。
第七条院长要经常听取教代会代表的意见和汇报,认真对待教代会的有关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教代会对院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提出建议;院长对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要求复议。当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时,各自向主管上级报告。
第八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院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职权,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九条凡享有公民权的本院在编在岗教职工,均可当选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以各工会小组为单位,按一定的比例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到学院各方面人员,又要充分体现以教学、科研第一线人员为主的原则。其中教师代表应占百分之六十左右。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为4-5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接受原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原选举单位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更换或补选本单位的代表。
代表离职、退休,或由于工作需要调离本单位,即失去代表资格;应由原选举单位依照规定程序另选他人替补。代表因工作需要在本院内部岗位调动,其代表资格应予保留,并视为调入单位代表;由此而造成原选举单位代表缺额,增补与否视具体情况由工会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是:
(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
(三)有权对教代会和学院的工作提出询问、意见、批评和建议,对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质询,对学院各级领导评议与监督;
(四)因依法行使正当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控告;
(五)因参加教代会活动而占用的时间,按正常工作量和出勤对待。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是:
(一)努力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遵守职业道德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三)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和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和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与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群众工作。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要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监督或更(撤)换本单位的代表。代表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以更(撤)换:
(一)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分;
(二)停薪留职,离开学校;
(三)长期出国、外借、病假、事假等,不能参加教代会活动;
(四)经常无故不参加教代会活动。
更(撤)换代表,由所在工会小组先写书面报告送院工会,说明更(撤)换代表的姓名及原因,经学院工会委员会调查核实同意后,所在工会小组开会讨论,向大家说明更(撤)换代表的原因。同时,允许被更(撤)换者到会申辩。
违法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代表应立即取消其代表资格。
代表资格撤消后造成的代表缺额,可按民主程序补足。撤消与补选代表结束后,由工会小组将工作情况书面报告院工会。经代表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
第十四条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无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五条教代会每4-5年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大会表决必须有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因故不能如期开会,应向代表说明原因,取得多数代表的同意方可。遇到重要事项,经学院党委、院长、学院工会委员会提议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代表会议。
第十六条教代会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教代会正式代表。主席团成员应由学院党、政、工主要领导干部和各系、处、室、部的部分领导、教师组成。
第十七条主席团的职责是:
(一)组织、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二)听取、讨论各代表团(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各项议题、议程的审议意见;
(三)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四)大会闭会期间代行教代会的职权,负责处理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教代会主席团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协商、推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一般由学院工会提出初步名单,在征求意见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报请学院党委同意后,提交大会预备会举手表决,举手同意超过全体代表半数才能当选。
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在任期内调离本校,离退休时,应依照规定程序及时补充,并在下一次教代会确认。
第十九条教代会的议题与议程,应根据我院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由学院工会与学院党政协商后提出,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后,提交大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条教代会在职权范围内所作出的决议,应认真执行,非经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每次教代会应对上次大会的决议和提案的执行情况提出报告,教代会的工作应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一条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学院工会委员会。其任务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一)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包括组织选举教代会代表、提出教代会中心议题和议程、起草大会有关文件、建议主席团候选人名单、征集和整理提案等;
(二)大会闭会期间,协同主席团组织代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组织各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的活动;开展各种民主协商活动;
(三)遇急需审议的重要事由,可协同主席团召集代表们或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组长)主任联席会议讨论处理,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必要时,可按规定的程序召集临时代表会议;
(四)代表教职工参与学院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推进学院的民主管理;
(五)向代表和教职工群众进行有关方面的宣传教育,表达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接受他们的申诉;
(六) 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工作条例经学院教代会通过后实施,由学院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4年12月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三届工会委员会、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工会女工委员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全国总工会的《中国工会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教代会暨第十三届工代会选举产生: 1、第十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9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5人,工会女工委员会委员9人。 2、第十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工会女工委员会委员实行等额选举。其中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0人,产生9人,差额1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3人,产生3人;工会女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9人,产生9人。 三、参加选举大会的正式代表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三分之二,方能选举。 四、大会选举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将对发票、投票、点票、计票全过程进行监督。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提交大会通过。被提名为十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工会女工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工作。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十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工会女工委员会委员由全体代表选举,选票同时发放,分别计票。 六、各类选票都需要加盖学校工会委员会公章,否则,选票无效。 七、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用“○”表示同意,用“×”表示不同意,没有任何记号表示弃权。如另选他人,可在另选人一栏写上要选举人的姓名,并画“○”表示同意。 八、书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工整。 九、大会设投票箱四个,投票时要面向代表,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先行投票,随后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十、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完成统计工作。当收回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票时,选举有效。当收回票多于发出票,本次选举无效,要重新填写选票。 十一、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实到正式代表半数,方可当选。若候选人得票都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由高到低依次当选。当候选人没有超过半数,且委员没有达到指定数,则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实际情况表决议定。 十二、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按候选人得票多少向大会宣布计票结果。 十三、本办法由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
—-在第八届教代会暨第十三届工代会上的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学校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委托,向大会做工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第一部分 2012年到2015年工作回顾
我校工会在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以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自觉服务于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全面履行工会的维护、教育、参与、建设职能,正确行使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圆满完成了第七届教代会暨第十二届工代会二次会议预定的各项任务,开创了学校工会工作的新局面,并取得突出成绩。我校被自治区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学校工会连续两年被内蒙古自治区教科文卫工会评为“工会工作实绩突出单位”;连续三年被包头市教科文卫工会评为“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回顾三年以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突出维权,积极参与,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1、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
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2012年5月17日,我校成功召开了第七届教代会暨第十二届工代会二次会议。大会表决通过了《院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学院财务决算报告》、《工会财务决算报告》、《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两代会闭会期间,工会针对“两代会”提案,积极发挥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职能与作用,从党政所需、职工所盼、自身所能出发,积极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目前基本按要求落实到位,针对工会工作的提案已100%的落实,充分发挥了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了教职工的权益。
2、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大力加强学校民主管理。
校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加强民主管理的重要举措。校工会根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教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入手,配合学校各职能部门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方面通过抓好教代会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其校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载体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工会主席参加学校党政工作会议、工会主席信箱、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广开言路,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为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党政领导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搭建坚实的平台。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民主评议干部有关条例,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工作,使学校的民主评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条例化;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对评先评优、干部任免、岗位聘任、职称评聘、困难补助以及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一律公示,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工会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督,使校务公开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大力加强了学校的民主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关心教职工生活,努力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1、关心教职工生活,积极实施“送温暖”工程。
关心教职工生活是工会的职责之一。校工会始终把“以人为本,心系教职工,服务教职工”作为自己的工作理念,着重做好困难教职工的帮扶工作,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患病住院或家庭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及时看望慰问,并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父、母病故的教职工,探望并发放慰问金;学校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每年元旦、春节,都去看望慰问离、退休的老领导、老教授、老职工、复转军人和节期在岗工作人员。三年来,工会共走访慰问了生活困难和患病教职工171人次,发放补助及慰问金约13万元。组织全校师生为病逝教师郭清峰的遗属捐款115709.7元。送温暖系列活动的全面开展,使教职工充分感受到了学校大家庭的温暖,增进了教职工对学校的感情,增强了学校凝聚力、向心力,极大地调动了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同时,工会积极响应上级工会号召,开展“工会会员献爱心”活动。2014年为北梁棚户区捐助毛衣54件。
2、关心女职工身心健康,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我校目前有女职工523人,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着“半边天”的作用。调动好这一群体的积极性,保护好她们的特殊利益,对于学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工会不断加强女工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女工工作体制,努力做到在思想上关心,利益上维护,工作上支持,经费上落实。每年“三八”妇女节,都为女职工组织庆祝活动,并为女职工放假半天;定期为已婚女职工进行妇检,并为学校2014年8月1日前入会的女职工办理了《女职工特病保险》;邀请区内外专家为女职工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规范执行婚、产假制度;组织女职工参加市妇联举办的包头市女知识分子联谊会。
3、科学规划,努力做好“职工之家”的建设、管理工作。
工会积极推进“职工之家”建设,不断丰富“职工之家”内涵,突出“职工之家”特色,完善“职工之家”制度,加强“职工之家”的建设与管理。自2011年9月以来,所有活动室每天为教职工开放。同时与乌素图办事处建华社区共建了多功能活动室,给退休职工合唱团建立了很好的活动场所。为确保学校教职工在“职工之家”的业余文化娱乐活动正常开展,工会在管理中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的原则,聘专人对“职工之家”进行管理,并将制定的管理制度上墙,要求活动人员严格遵守,力争使“职工之家”真正成为职工的喜爱之家。2014年我校“职工之家”被自治区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4、及时化解矛盾,做职工的贴心人。
工会要求工会干部要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接待每一位教职工的来访,要把职工的心声和合理的要求真实地反映到各级组织,并从中化解矛盾,教育、引导职工维护学校稳定发展大局。在积极帮助,及时反映,有力解决问题之中,让职工真正感觉到工会大家庭的温暖。三年共化解职工矛盾26起,很好的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5、科学规范指导学校幼儿园工作。
自从学校幼儿园正式启用以来,工会一直对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尤其是对饮食安全进行重点管控。在每年的开学初、五一节后、六一儿童节、十一节后、采暖期分别对幼儿园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园方沟通,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以评先创优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青年教师岗位练兵工作。
为充分发挥工会的教育引导作用,增强教职工主动提高业务素质的积极性,给青年教师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每年与教务处组织开展教学能手比赛,并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院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选拔参赛选手。鼓励各二级学院师生参加国内外的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三年来,我校共表彰了63位青年岗位能手,有7名教师获得了包头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先后有食品加工技术教研室、汽车与机电工程教研室、水电服务中心被授予“包头市工人先锋号”称号;1名教师荣获“自治区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近三年共推荐7名教师参加了自治区高等院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对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交流推广现代教学技能,激发青年教师投身教学、钻研教学、改进教学起到了助推作用。
四、大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1、大力开展学校群众性文体活动。
每年,工会均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开展教职工乒乓球、台球、羽毛球、篮球和排球赛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同时结合学校安排与时俱进的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文体活动。相继组织开展了“赛罕塔拉健身徒步走”活动、学校教职工书画摄影大赛、教职工趣味运动会等,极大地丰富了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凝聚了人心,促进了和谐校园建设。
2、按要求完成承办任务,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文化体育活动。
我校工会先后承办了自治区教职工书画摄影比赛、呼市包头地区基层工会主席会议,赢得了很好的赞誉;协办了自治区首届高校教职工羽毛球比赛,我校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
参加了包头市第五届职工运动会,学校被授予“体育道德风尚奖”和“突出贡献奖”;参加了包头市第三届南海龙舟邀请赛比赛,成绩突出;参加了包头市第四届高校教职工羽毛球赛,我校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参加了2014包头市首届“鹿城球王”羽毛球争霸赛,我校获得优秀组织奖。
3、加强学校文体团队建设,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
组织学校“草原风情”足球俱乐部进行常规训练,并参加各类比赛,先后参加了包头市业余足球联赛、青山区弘仁杯社区足球赛、“谁是球王”包头赛区社会组海选赛、全区教育系统首届教职工五人制足球赛;与“兄弟连”足球俱乐部进行了纪念对抗赛,与建华社区举办了足球联谊赛等,均取得了优异成绩。
组织学校教工艺术团进行常规排练,并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参加了自治区教科文卫工会主办的以“迎接十八大,颂歌献给党”为主题的首届全区高等院校教职工业余歌手大赛,获优秀奖;参加了包头市总工会举办的“庆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排舞大赛,获优秀奖;先后在青山区2014年迎新年晚会和学校第三届体育健康文化节暨第三十届田径运动会上进行精彩表演。
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极大地丰富了教职工的业余生活,提高了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干劲,同时也宣传了学校,提升了学校的知名度。
五、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会整体工作水平
1、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工会一直坚持订阅《工人日报》、《中国教工》等报刊,向各工会小组下发工会工作相关资料,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水平。积极响应学校无纸化办公的号召,利用学校内部网上办公OA系统、工会QQ群及工会网页,对广大会员进行形势教育和政策法规的宣传;积极选派工会干部参加自治区总工会、包头市总工会举办的相关学习培训,并通过专题报告、讲座、座谈等形式对学校工会干部进行培训、辅导。近三年共组织工会干部培训16次;参加市总工会培训12次;参加自治区工会主席专题培训3次。向上级报送征文48篇,其中有13篇荣获自治区奖励。向上级工会报送工作信息206篇次,有2人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教科文卫体系统宣传信息先进个人。
2、制定和完善工会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工会干部作风建设。
工会不断在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上加大力度,相继完善了《教代会工作条例》、《职工之家管理办法》和《困难职工补助办法》等制度;制定了《工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使工会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同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掌握教职工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把群众的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时效性,形成了良好的工作秩序。
3、规范有序的发展壮大工会组织。
按照《工会法》和上级工会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2012年以来,工会为76名教职工办理会员入会手续,目前会员总数达到920人。
4、科学合理使用工会经费。
工会严格贯彻《工会法》和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设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建立了审查、审核制度,使工会财务工作不断科学化、规范化。工会在安排全年财务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增收节支的原则,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把有限的经费用于教职工服务上;用于教职工文化、体育等活动上;用于提高职工素质的业务培训上;用于建设“职工之家”上;用于扶贫济困的送温暖工程上;竭力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各位代表、同志们!过去的三年,在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工会干部和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做了应做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代表学校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为工会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的全体工会干部、广大教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第二部分今后工作设想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按照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的要求,以突出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核心,认真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建设和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全面转型贡献力量。下一步,工会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更加主动的体察广大教职工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倾听广大教职工的呼声,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和沟通,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继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使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倡导工作的计划性、处理问题的程序性,保证工会职能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是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工作,激发民主活力,切实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职权,充分保障教职工管理学校的民主权利,让教职工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校务公开工作力度。
四是以工会大走访活动为推手,进一步深入群众,了解教职工生活,真诚倾听教职工呼声,真实反映教职工愿望,真情关心教职工疾苦,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在无限的为教职工服务之中,当好和谐校园的建设者,使工会真正成为党委靠得住、行政离不开、职工信得过的职工之家。
五是积极搞好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抓好教工艺术团和各体育队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好各工会小组的作用,继续为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并努力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使各项活动次次有新意,年年有进步,更好的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
六是通过岗位练兵活动,夯实教师教学基本功。结合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全面转型进程,与教务处联手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技能水平,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发挥积极作用。
各位代表,同志们!回顾过去,工会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展望未来,工会工作面临机遇和挑战。今后,我们将在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校发展规划,紧跟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全面转型的步伐,与学校各部门密切配合,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同心同德,和衷共济,努力使我校的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201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