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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2015年工作报告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2015年工作报告

    一、、学校学术委员会2015年工作报告

    1.审议《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2015年10月25日,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修订的《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审议申报自治区“草原英才”人选,最终确定王高亮教授申报自治区“草原英才”人选。

    2.学术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主任委员会议。11月1日,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召开主任委员会议,主任委员任雁秋以及副主任委员武建新、禹文龙,秘书长梁成刚参加了会议。会议表示将根据教育部、学校的相关规程、章程和制度等,发挥好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中的作用,促进学校学术发展。

    3.审议《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11月20日,第三届学术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12月1日前,学术委员会委员陆续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十三五”规划起草工作小组。

    评审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院级“技能大师”,经过讨论并投票,最终确定李学飞(自动化学院)、王继明(自动化学院)、

    方森辉(电子商务学院)、姜峰(艺术设计学院)、刘宇(艺术设计学院)、于志伟(检测技术学院)为学院第一批院级“技能大师”。

    4.组建学术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学术委员会设置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科学伦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和科学技术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

    二、学校学术委员会2016年拟开展的工作

    1.完成学术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在尊重委员个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组建各专门委员会,规范各专门委员会职权。

    2.制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规程》。在落实《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学校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和相互关系,制订各专门委员会制定本专门委员会规程。

    3.加强学术委员会自身建设,保障学术委员会规范有效运行。保证学术委员会委员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完善运行机制,健全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公示制度等,建立健全对委员履行职责的监督机制,维护学术委员会的公信力。

    4.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依据《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在学校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5.完善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建设。将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列入学校管理序列,落实秘书处的专职工作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为学术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学术委员会

    201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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