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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实施精准扶贫、决胜全面小康的战略部署,助力全区精准脱贫攻坚大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函[2018]10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一对一”就业帮扶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部署,认真实施,狠抓落实,建立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统筹安排我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实施“一对一”100%就业帮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充分就业。

    二、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组织机构: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雁秋

    副组长:辛利民

    成 员:武建新 高晓松 贺知贤 张云龙 郭永平 张 健 柏劲松

    马宏革 张邦建 赵金考 李慧平 王高亮 张建军 梁永利

    张 伟谢海波 王 刚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办公室:

    主 任:高晓松

    副主任:贺知贤 张云龙 郭永平 张 健 柏劲松 马宏革 张邦建

    赵金考 李慧平王高亮 张建军 梁永利 张 伟 谢海波

    王 刚

    成 员:段 翔 薛立范 康 韦 房永亮 刘瑞敏 于 东 解 炜

    岳泰新 贾清华 王俊义 王 浩 庞 宇 白 坤 杨 勇

    李 扬 孙 强

    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学校就业帮扶工作的统筹规划。

    2、副组长负责就业帮扶工作的具体领导,组织就业帮扶工作任务的分解和落实,组织开展调研、监督、考核、汇报等工作。

    3、各成员负责就业帮扶工作的全面开展和具体实施:

    (1)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信息的收集,建立台账;

    (2)确定“一对一”帮扶对象和帮扶人员;

    (3)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及保障机制,并认真实施;

    (4)做好就业后跟踪,随时提供就业再安置服务。

    4、办公室负责整体工作的统筹:

    (1)做好学校与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对接工作;

    (2)做好就业帮扶政策衔接、执行、解释工作;

    (3)负责学校就业帮扶工作信息台帐汇总和上报工作;

    (4)负责学校就业帮扶工作报告撰写和上报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准确核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建立台账:

    2018级新生报到后,由各二级学院班主任认真统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报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核准,由招生就业处建立总台账,各二级学院建立每名贫困学生分台账,确定具体帮扶联系人,实现“一对一”精准帮扶。对18、19、20届毕业生,即刻开始建立台账,按学生实际需求制定“一对一”精准帮扶方案,推进帮扶工作。所做工作都要在台账中记载。

    2、加强在校学习期间就业指导:

    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教育,开展分类就业指导工作,有针对性的为他们提供职业生涯规划、职场形象、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就业技巧、职业素质拓展等方面的指导,提升整体素质和就业能力。

    积极开展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帮助他们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实现就业能力的全面提升。

    积极鼓励、引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参加创业能力培训和大赛,提高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他们创造更加丰富的就业渠道。

    3、优先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在校学习期间,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尽可能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合适的勤工俭学机会,使学生既可以得到工作锻炼,培养就业能力,又可以获得生活补贴,改善生活条件。

    4、“一对一”做好顶岗实习环节:

    在顶岗实习环节,各二级学院要特别关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实习安排,要从实习岗位、薪资待遇、生活条件、保险等各方面逐一落实。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实习生提供最好的实习条件,确保实习环节顺利完成。

    5、“一对一”做好就业安置:

    招生就业处与各二级学院要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实际情况,根据其求职意愿,精准提供岗位需求信息,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选择最合适的工作岗位。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方寻找就业单位,采取优先推荐、个别推荐等措施,积极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主动与包头市人事、教育、科研、征兵等部门联系,在“三支一扶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中、高校毕业生征兵入伍等有关项目中优先推荐。

    6、“一对一”做好就业后期指导:

    招生就业处与各二级学院定期与已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取得联系,针对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遇到的疑惑和困难,及时提供指导和帮助。

    7、“一对一”做好再就业工作:

    主动关心、定期跟踪回访问,按照“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的原则,通过微信、电话、QQ群等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和就业指导服务,使他们离校后能继续得到学校的就业创业帮扶,享受到有关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针对离岗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要开辟绿色招聘通道,定期召开就业援助或专场招聘活动,确保对有就业意愿并愿意接受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实施100%帮扶。

    8、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台账管理:

    招生就业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台账管理,每一工作环节必须由专人负责并将具体工作详细登记台账,做到台账实时更新,实现目标管理。台账要定期报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9、建立报告制度,及时报送信息:

    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在规定时间节点,向教育厅报送《内蒙古自治区2018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帮扶工作进展情况。

    10、加强工作督查考核:

    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将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情况列入对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等部门的年度考核指标,进行监督考核。

    五、工作要求

    1、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2、要建立教学、学生管理、资助、就业创业指导等相关人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实行“一生一策”指导帮扶,做到精准发力、精准帮扶。

    3、部门一把手对本部门帮扶工作全面负责,要积极制定帮扶计划,保证责任落实到位,重视过程管理,根据不同情况适时调整帮扶计划。

    每年定期对本部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进行情况统计、分析和总结,为以后的工作奠定基础。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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