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院车辆管理,保证正常工作需要,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设置与职责
(一)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成立交通服务中心,将学院所有车辆纳入交通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中包括车辆管理、用车计划与调度、财务结算、各种证件的办理、各种费用缴纳、车辆保养维修、各种补贴的按月核算报批与发放、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交通事故处理等相关业务。
(二)驾驶员按交通服务中心制定的《驾驶员岗位职责》规定履行各种工作职责,自觉服从领导,以良好的职业风尚,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做好本职工作。
(三)驾驶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行车责任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
二、车辆使用范围及运行办法
(一)公务用车必须严格实行派车制度。用车单位或个人必须填写派车申请单,交通服务中心根据派车申请单,分缓急先后安排车辆,并将写有出车时间、地点、行驶路线的派车单交驾驶员,作为行车凭证。因紧急情况未来得及填写派车申请单的,用车后必须及时补办用车手续(补填派车申请单)。派车申请单应由用车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
(二)公务用车一般在前一天下午5点以前预约,经交通服务中心确认后,准时派车。
(三)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紧急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补办),完成出车任务后须认真填写回来时间、行驶里程和线路,经用车人签字后交交通服务中心。
(四)驾驶员要严格服从调度派遣,未经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调整已安排的出车任务。
(五)为了更好地做好车辆的调配、管理和使用,每辆车上只留一副车钥匙,余下的车钥匙交后勤管理处交通服务中心办公室,以便特殊情况下使用。
(六)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因集体活动需用大客车和其他车辆的需提前预约。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用车,由系部、班主任提前预约,填报用车任务单有偿出车。
三、公务用车审批程序
1.市内用车审批程序:
用车部门填报《用车申请单》→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字→车队调度根据《用车申请单》派车
2.省(市)外长途用车审批程序:
用车人提前1天填报《用车申请单》→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院领导签字→交通服务中心调度根据《用车申请单》派车。
3.学校大型活动专项用车审批程序:
活动主办单位填报《用车申请单》→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院领导签字→交通服务中心调度根据《用车申请单》派车
四、经费管理
(一)为确保公务用车的需求,公务车辆费用按学院财务单车预算费用,足额发放,包干使用。交通服务中心按月投放,财务按月控制,超支不补,节余下转。
(二)包干费用中包括车辆所有费用,司机的固定补贴和公里补助。交通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车辆保险、车辆的强制维修保养,加油卡按月充值,各种费用的缴纳,分明细上报财务分单车登帐。其它有效凭证由交通服务中心审核后勤管理处审批,财务报销。
五、车辆收费标准
(一)收费执行《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车辆使用收费标准
(二)车辆收取的成本费上交学院财务,用于车辆正常运转支出。
六、值班电话
固定电话:6887400
手 机:13347081776(王晨明)
附:《公务用车审批单》(可在学院办公OA系统上下载)
2014年10月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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