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工作纪律

2016-01-18 点击:[]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保持良好工作秩序,严格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国资后勤处结合本处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神饱满地投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

三、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注重工作的方式、方法。严格按程序及“规范”办事。

四、严格履行考勤制度,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履行请假手续。

五、认真完成每一项工作及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不准打牌、下棋、不准离岗、串岗或干扰他人工作。

六、组织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时,不准随意缺席。

七、工作上不准推诿扯皮,不能及时处理的事情,要做好解释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到岗到位,不得无故延误使工作受到损失。

八、全处各科室工作人员,严格按岗位责任制要求自己,对服务对象做到热情、及时、优质、高效。不断改进方法和工作作风。

九、各项服务工作,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或完成,紧急的应在三十分钟内予以答复或完成。

十、定期收集、反馈教学、学生管理和师生员工对国资后勤处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不得懈怠。

十一、如违反上述纪律规定,国资后勤处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2014年10月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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