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代理记账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人为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项目资金来自非税返还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专业代理记账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采购编号:JQGL-2020-11
2.2项目名称: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代理记账采购项目
2.3采购内容:专业代理记账。
2.4采购预算:约25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供应商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代理记账资格证;
3.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3.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供应商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成功,查询状态为“有效”状态;
3.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8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9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显示近三年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周六日、节假日除外)在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天福广场2-A2201室持相关资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
(1)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附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七证合一除外);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证书;
(7)本项目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需相关网站截图;
(8)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9)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4.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3日09时30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天福广场2-A2201室
联 系 人:洪源泽
联系电话:0472-7100888
附件:1投标报名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http://hqc.btqy.edu.cn/wcm.files/upload/CMShqc/202005/202005220754018.doc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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