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暑假工作安排
校属各部门: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已近尾声,现对期末及假期工作做如下安排,望各部门按照文件执行。
一、放假与开学时间
(一)在校生放假时间:7月16日至8月26日。8月27日、28日报到注册,29日正式上课。
(二)新生报到时间
中专新生、五年制高职新生、联办点返校生报到时间为:8月29、30日;三年制高职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5、6日。请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附属中专学校及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做好接待新生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生顺利报到,如期进入学习、工作状态。
(三)教职工放假时间定于7月21日-8月25日,7月16、17日正常上班;8月26日报到,8月27、28日正常上班。
二、相关工作安排
(一)7月16日-20日各部门要组织教职工进行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关心顶岗实习学生的生活和情绪;鼓励和组织教师深入企业和社会锻炼,通过丰富的专业实践提升自身业务水平,获取企业人才需求、技术服务、社会服务等相关信息;充分调研市场,修订教学大纲和人才培养方案,提前安排好下学期的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
(二)8月26日至8月28日为开学准备时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包括硬件准备、教学条件准备和授课准备等,使全体教职员工具备良好的教学和服务状态,确保新学期的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高职班级由学生工作部牵头,中职班级由附属中专牵头,各二级学院、班主任、辅导员配合,认真做好学生的离校疏导、安全教育工作,班主任、辅导员务必亲自认真完成学生操行评定、家长通知书邮寄工作。
四、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安排好暑假期间学校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明确在岗值班人员及其职责,做好统计记录。
五、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于放假前认真进行本部门的安全自检工作,做好本部门防火、防盗等工作,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对不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断电处理,并于7月15日前将由部门领导签字审核的安全自检报告报送保卫处;学校定于7月16日上午9:00,由保卫处牵头进行安全大检查,请各部门负责安全工作的主要领导务必准时在办公楼前集合进行检查;假期期间要加强门岗管理,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同时要加大校园巡视力度,安排好夜勤人员,做好重点部位的巡查工作。
六、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附属职业高中学校、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招生就业处等相关部门安排好假期各项值班工作,并将值班安排(电子版)于7月15日前报送党政办公室。
七、收发室由王雅丽及黄二云值班。
附件:学校领导值班安排表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