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一孩《计划生育服务证》
1、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审批条件:男女双方有一方户籍在包头市区,达到法定婚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夫妻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可以在现居住地申请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
3、程序: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初婚初育证明及《申请生育一孩计划生育服务证》介绍信,并携带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到现居住地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理。
4、必备材料: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现居住地村、居委会证明。
二、办理《独生子女证》
1、办理《独生子女证》需带《计划生育服务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结婚证》及户口簿到所居住地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理。
2、如有一方是蒙古族的,又不在本单位工作或居住的,需开单位计生办没有领取《独生子女证》证明。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