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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9日 18:02 来源:计划财务处 浏览次数:[]


院属各系部:

为了确保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及时投保,不影响医疗费用报销,依据包头市医疗保障局、包头市财政局和包头市教育局联合签发的【包医保发(2020)3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校学生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仍然为每人每年个人缴费200元,待遇有效期为新投保学生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续保学生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缴费方式:学生或家长关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或者“鹿城之窗服务平台”自助缴费。

三、缴费期限:2020年11月10日截止,届时将关闭财务收费系统,停止学生保险收费,逾期不缴费学生视同自愿放弃参保,不参保者不能享受包头医疗保障待遇。要求所有在校学生必须参保缴费,做到应缴尽缴,请各部门积极督促学生及时缴费。

附件1:学生缴费方式及操作流程

附件2:《关于调整包头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学生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包医保发(2020)33号】

附件3:包头市青山区医疗保险中心《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在园学生缴费的通知》

附件1:学生缴费方式及操作流程.docx附件2:关于调整包头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生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pdf附件3:包头市青山区医疗保险中心《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缴费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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