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2024年“校园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内教校安函〔2024〕41号),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决定今年3月在全院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月”活动,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敬畏生命、远离危险,守护安全,从我做起”。
二、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按照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压紧压实学院安全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切实夯实安全基础,筑牢安全底线,确保校园安全。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系列理论学习活动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各部门要组织师生采取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形式,学习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五十三条具体措施和防范遏制重大事故135条硬措施,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专题片,推动师生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将活动记录和影像资料报送至安全管理处。
责任部门:院属各部门
(二)深入组织普法宣传活动
组织《安全生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1号检察建议》等系列普法解读。活动期间,通过讲座、播放宣传视频、公众号等新媒体媒介、发放宣传资料、召开主题班会形式进行普法活动的条文解读、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在师生中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校园安全随手拍”等隐患曝光行动,有效调动师生参与校园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将活动记录和影像资料报送至安全管理处。
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安全管理处各系、部
(三)及时开展心理关爱活动
落实家校联系和谈心谈话制度,密切与家长沟通,关注学生,及时掌握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动态,做到心理异常状况早发现早排查早处置,协助家长建立良好的家庭氛围和亲子关系。要针对教师开展至少1次关爱服务或健康教育讲座,健全压力疏导机制,加强对教师心理关爱。要组织全体学生上好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第一课,充分利用主题班会、专家辅导、团队活动等形式,加强生命教育、安全教育、感恩教育、挫折教育,引导学生理解生命的意义,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各系、部
(四)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召开学院专题会议,持续推进学院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使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全面促进师生安全素质能力提升。
责任部门:安全管理处、院属各部门
(五)组织文创作品征集活动。
根据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校园安全教育作品征集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师生创作微动漫、微电影、校园歌曲、平面广告等宣传作品。作品征集时间从3月初开始,截至7月底结束。作品经评审后,将通过各类教育官媒和校园媒体进行集中推送和展播,不断在全系统创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每个系部至少要有自创作品2个,相关作品报送至安全管理处。
责任部门:各系、部
(六)丰富“安全教育日”活动。
积极组织参加3月25日全区学校同步开展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善爱我心理健康日”活动,相关部门要统筹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进校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扩大覆盖人群,采取主题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心理电影赏析、心理趣味运动会、教师心理沙龙、校园心理剧等形式,面对面开展各类宣教活动。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全员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护能力。
责任部门:安全管理处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
基础教学部(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各系、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抓好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对确保校园安全的先导性作用,切实把组织好“校园安全宣传月”活动摆到重要位置。精心设计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活动顺利开展。部门领导要亲自组织部署,狠抓具体落实,确保事事有人管,项项能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学习先进做法,创新宣传方式,顺应新时代宣传趋势,把真实案例用好,把安全知识讲好。同时注重拓宽宣传渠道,充分调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线上媒体和线下媒体等各方宣传力量,在学院公众号开设活动专栏和专题,重点宣传“六项活动”,最大限度确保活动覆盖面、影响力和感染力。选取优秀活动上报自治区,在权威媒体予以推送报道。
(三)确保活动实效
各部门在开展活动中要与解决校园安全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相结合。要创新工作举措,一手抓活动组织宣传,一手抓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把“校园安全宣传月”办成安全知识“学习班”、安全工作“比武会”、应急处置“演习场”,推动学院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零,让校园成为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四)按时报送进展
活动期间,每周报送活动开展情况、且于3月29日前将活动总结至安全管理处综合科,并辅以相关数据(如开展活动次数、活动类型、受众人数、宣传资料等)。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