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鉴于学院内设机构及职能的调整,结合学院实际,决定调整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安全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全面负责学院安全稳定工作。
一、机构组成人员
主任:邵文祥冯银虎
委员:姚锡锋张延明辛利民范维瑾陈芳
吕林旺
成员:管建慧徐中华石磊赵金考张哲
王高亮贺知贤邬连兵王刚张云龙
张邦建柏劲松马宏革梁永利王瑞清
乔雪芹张建军李强徐景山张健
谢海波纪铁鹏赵继龙张晓晖陈建华
罗峥刘际平水淼曹永霞张丽芳
侯俊杰白新荣李瑛刘百顺赵永旺
周春田石芳堂乔晓东林青郑贵民
杨东
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处,主任由安全管理处处长邬连兵担任。
二、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涵盖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公共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网络信息安全、实验实训安全、反恐防恐等职能,负责统筹学院政治安全稳定和各类安全工作的组织、谋划、指导和监督实施;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学院安全稳定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隐患的综合整治;定期对学院当前及一段时间的安全稳定形势进行研判分析,提出工作意见;指导各专项工作组开展工作;表彰安全稳定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追究安全稳定工作中的失职单位和个人。
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下设政治安全组、意识形态安全组、公共安全组、教学安全组、学生安全组、网络信息安全组、安全生产工作组,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的决议决策,督促各单位的落实情况;制定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整体规划;组织制定学院安全稳定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督导学院各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实施;收集上报各类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及职能部门组织检查,督导责任单位隐患整改。
各专项安全工作组负责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督导、监管、实施;收集、汇总、报告专项安全稳定工作信息;负责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和检查,专项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落实,指导各单位专项安全稳定工作的开展。
三、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安全管理处负责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各单位安全稳定工作以及各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考核。牵头公共安全工作组开展工作;负责相关领域的政治安全稳定工作和公共安全秩序、消防、治安、交通、反恐防恐等安全监督管理;学院消防、技防设施规划及实施;学院内部保卫力量的教育、管理、监督等。
党政办公室负责学院政治维稳、政治安全、信访等各类安全信息的汇总、上传下达;负责学院保密工作及涉密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组织人事处牵头政治安全组开展工作,负责学院政治维稳、政治安全、非法宗教活动等。
宣传统战部牵头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组开展工作,负责意识形态领域和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舆情信息等相关工作。
教务处牵头对教学管理(包括课堂教学和第二课堂)、考试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做好试卷等保密等工作;及时处理师生教育教学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隐患,做到课堂有纪律。牵头实训、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开展工作,负责实训、实验室安全统筹管理,实验室危化学品等的购置、使用、存放及实训、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师生实训、实验室安全培训和教育等。
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牵头学生安全工作组开展工作,与各系部、教务处、科技与对外合作处、基础教学部(志愿服务指导中心)等有关单位按权责负责全院学生(含留学生等)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牵头安全生产工作组开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公共楼宇房屋安全、校园综合治理、学院餐厅食品卫生等安全监督管理;后勤服务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装修维修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物业公司人员的安全管理;负责校园公共卫生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在建工地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网络信息技术中牵头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组开展工作,负责网络信息安全的技术保障、监督管理;安防设施等校园智能化设施网络信息化环境的支撑保障和信息化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其他各部门和系部工作职责
根据学院“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实施细则要求,其他各部门和系部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稳定的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各单位在各自岗位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稳定工作承担具体责任。各单位应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
工作职责是:
1、组织贯彻落实学院安全工作制度、计划和决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定期检查本单位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5、建立信息收集和报送制度,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
6、处理或协助处理本单位或涉及本单位人员的案件和事故;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各类事故;
8、负责本单位组织的院内、外活动的安全;
9、学院交给的其它安全事项。
五、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运行机制
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是学院安全管理的最高机构,对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具有领导决策权。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对各专项工作组及职能部门落实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决策及重大决策安全风险评估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专项工作组根据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赋予的职责开展专项安全工作并对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
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也可由学院领导根据实际需要提议召开;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项工作组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一次,重要节点随时召开。由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安排,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电话会议等形式召开。
把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常态化,形成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在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本部门不能解决的,上报专项工作组,由专项工作组协调解决;专项工作组不能解决的,通过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报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由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统筹解决。对不能有效履行工作职责,在职责范围内能解决却未解决的,坚决追究事故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六、明确责任目标和考核机制
(一)逐级落实学院安全稳定责任
逐级落实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要求,将责任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人。
(二)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制度
将安全稳定工作列入学院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中,健全完善安全稳定工作考核体系,加强跟踪督导、检查考核。
(三)健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对因安全稳定工作履职不到位,指导监管不力,对安全稳定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管理不到位,导致学院或本单位安全管理混乱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学院党委或者基层党总支、支部可以根据管理权限直接启动问责程序,学院党委也可以责成纪委等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进行问责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问责决定。
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