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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2-11-12 16:03 浏览数:次

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维稳工作,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根据上级部门开展平安高校”建设活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是着眼于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的特殊要求,确保学校不发生影响危害党的十八大安全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安排,也是总结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经验,加强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学校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学校持续稳定的重要举措。

二、总体目标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的目标,是围绕确保不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涉校重大政治事件、非法聚集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及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事故的总体要求,将平安校园”建设活动作为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学校之间协调配合的工作载体,搭建警校联动、打好维护校园稳定主动仗、整体仗的工作平台,着力解决影响学校政治稳定和校园安全的突出问题,做好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充分准备,维护学校持续稳定,迎接十八大胜利召开。

三、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指挥、组织协调工作。

主 任:董全进(校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辛利民(校长助理、党政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齐政文(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处长)

贺知贤(学生工作部部长)

乔晓东(保卫处副处长)

委 员:郭喜梅 兰可敬 陈建华 张 琨 周春田 纪铁鹏 李浩哲 宋 岩 张 建 菊丽花 吴永刚 曹 琳 杨 勇 林 青 徐中华 赵继龙 焦存仓 杜林慧 宿宝龙 张向东 赵 军 尹 勇 温 俊峰 张志鹏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主 任:乔晓东

副主任:杨 勇成 员:赵 军 尹 勇 温俊峰 张志鹏 王世清 任瑞泉 曾 磊苗恩浩 杨 杰

三、建立信息网络和处置应急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确定各分院分管学生领导为情报信息负责人,若有异常情报信息及时上报到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办公室,由办公室将情报信息汇总后报平安校园”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做到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段内启动紧急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四、具体工作任务

1.综合防范敌对势力、邪教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对学校的渗透破坏活动 ①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对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和苗头要及时上报,并进行分析、排查和妥善解决。要建立台帐,确保畅通的信息渠道和上报机制,没有瞒报、迟报或不报的现象。 ③加强对学院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的监控,做好学院互联网信息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封堵网上有害信息的传播。 ④制定抵御渗透、处置事端的整体联动工作方案,密切配合开展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宗教势力、邪教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等渗透破坏活动,积极开展反邪教教育,重点对象得到有效转化,没有出现师生参与邪教组织和其他有害气功活动。

2.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①建立重点要害部门和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一体化防控体系。。 ②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校内各用工部门应及时将雇用人员和暂住地点上报保卫处,并纳入管理机制。 ③加强校内道路和校门出入口的交通管理,维护车辆通行秩序,确保校园交通秩序良好。 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周边治安的整治力度,取缔无证经营、非法经营的营业场所和摊点。

3.合力防范学校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 ①.建立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做到无集体上访、非法游行、集会、停工、罢课、罢餐、聚众闹事等群体事件的发生。对已经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掌握并报告学校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平息工作,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校内。 ②.及时打击滋扰校园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师生人身权利和财产不受侵害。

4.联动摸排化解涉及学校的重大不稳定问题 ①.防止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对涉及校园内开展的大型活动要旅履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要精心组织,建立联合排查工作机制,将校内排查和校外排查结合起来。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和工作,保证本部门内不发生过失引起的火灾、交通、工伤、食物中毒等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②.加强安全检查,各部门应对本部门内的消防器材、防盗报警、闭路监控等安全设施和存在的各类火灾事故隐患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火灾等重大责任事故。要做到有检查,有记录,存在问题有整改,有复查结果。 ③.加强校园110”建设,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做好治安巡逻, 门卫检查,建立由保卫处、纠察队组成的巡逻网络,加强重点复杂地段和公共场所的巡逻防控,遏制案件的发生。 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建立《值班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做到职责到人,违章必究。各校舍、实验室、机房和生活设施均应有醒目的安全标识。 ⑤.加强学院食品卫生的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堂和商店有三证”,严把食品进入关,落实员工的安全责任,杜绝群体食物中毒和人为破坏的事件。

5.加强对学校重点人员的教育稳控工作 ①.各二级学院在开学初和期末,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活动。新生入学教育时,应安排安全教育内容。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应组织本部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 ②.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禁止黄、赌、毒等社会丑恶行为渗入校内,引导学生参加健康向上的各类有益活动,建立无黄丑、无赌博、无毒害社区。 ③.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及时了解和发现有心理障碍的人员,妥善治疗和保护,防止出现事故。对网络痴迷者,学习、生活困难者和经常违纪的学生,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帮扶,有效解决问题。 ④.举办各类法制、安全防范知识的讲座,聘请消防部门到学院进行消防培训和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校属各部门要将平安校园”建设活动作为特殊举措、重要安排,纳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维护学校稳定工作中,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领导和统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联合联动工作举措,把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2.务求实效。校属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以住工作经验,在平安校园”建设活动中多出实招,多做实事,如实汇报信息,健全资料,制定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维护学校稳定工作取得实效。

3.妥善应对。校属各部门要充分估计敌对势力联手发难、学校各种矛盾、师生思想动态对学校稳定的影响,通过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筑牢维护学校稳定的各项基础工作,保持齐心协力,协同行动的工作状态,做好应对复杂情况的准备。 校属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维稳工作责任状,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落实到具体人头,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好维稳工作总协调、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畅通各类信息渠道、把握舆论正确导向、加大学生管理力度等工作,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优异的业绩,迎接党的十八的胜利召开。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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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平安校园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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