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最新动态>> 通知公告>> 正文

通知公告

包轻院办字[2011]第14 号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平安校园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11-12-08 10:15 浏览数:次

院属各部门:

根据包头市综治委发[2011]13号文件精神,按照我院2011年工作计划的安排,学院综治委决定在2011年9月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1年平安校园建设综治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树立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营建和谐环境,建设平安校园。

二、重点宣传内容

(一)深入宣传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稳定地区,构筑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活动的决定》、《关于扎实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平安包头的意见》,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学院党委对建设平安校园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深入落实平安校园建设、维护校园稳定”的工作目标。宣传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具体做法、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二)强化学生安全教育,树立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

1、要进一步动员全院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建设平安校园,为学院的快速发展创造一个稳定安宁的校园环境,要最大限度地保证单位内部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完成。

2、要组织全体师生深入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及《包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宣传见义勇为典型和英雄事迹。

3、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学院及周边治安整治、防范、打击两抢一盗。认真开展禁毒、禁赌、扫黄打非”打击传销等各重点专项工作的宣传活动。

4、各部门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公众应急手册》、《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必读》和《大学生安全知识问答》一书,并以此为参考努力在学习活动中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和防火意识。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各部门综治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入全面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消防等方面的系列宣传活动,推进安全发展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强化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各部门通过专题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逃生和火灾案例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学生到消防队参观体验、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等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3、积极推动大学生消防志愿者行动”。要结合部门实际,建立消防志愿者服务队,接受消防部门的培训,开展消防知识进校园、进班级、进宿舍”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工作、增强消防安全素质、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推动全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创建平安校园。

4、各部门要下功夫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

三、活动要求

(一)、各部门要结合开学实际安排好活动月的各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筹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各部门要在一些显著位置悬挂综治、防范、消防等内容的宣传标语,制作主题宣传板报,真正达到教育目的。

(三)、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在校报、广播、校园网等媒体上加强活动月的宣传报道。

(四)、要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精神,把宣传工作的重点真正放在解决学生关心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上,重点宣传如何防范公共场所盗窃、抢劫等可防性案件的措施,宣传遇到违法犯罪如何斗争并加强自我保护,增强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努力取得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实效。

(五)、对各部门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宣传月活动的情况,学校综治委将作为今年综治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各部门要认真制定活动月方案。活动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总结,并于9月30日前将总结报学院综治办(总结材料需图文并茂,既有文字说明,也应有实景图片资料)。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上一条:新生入学安全须知

下一条:2011年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