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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发布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一号预警的通知》精神的工作安排

2015-03-09 15:27 浏览数:次

关于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发布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一号预警的通知》精神的工作安排

校属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内教校安函[2015] 8号文件(关于发布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一号预警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校开学后学校、学生的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学校安全稳定有关工作预警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开学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校属各部门近期要把学校安全稳定作为开学初的头等大事,进行专门研究部署。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确定各部门安全稳定责任状,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工作要求。要结合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按照“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工作要求,对各部门的安全设施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自查。一是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各二级学院负责对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等)和劣质电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设备进行全面排查。二是注意交通安全。请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避让车辆,防范意外;三是注意财产安全。请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手机、钱包、电脑等贵重物品要存放好,大量现金请及时存储,勿随身携带。四是注意保持环境和个人卫生,加强身体锻炼,以预防因天气变化引起的感冒、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等,保障身体健康。开学后对学生有重大疾病及有传染性的疾病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五是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摸清学生未返校原因并跟踪调查。对夜不归宿的、在校外居住的要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人员台账,并对管制刀具进行清查。六是由保卫处牵头对我校校园内学生超市、实训园、供热公司底店、校办工厂、对学生宿舍楼内及教学环境场所底层已有的商业网点、各二级学院等重点部位进行摸底排查,并要求到保卫处登记造册并备案。七是由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对学校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情况和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排查。

二、坚持预防为主,集中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教育为先,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附属职业高中在开学前四周内要组织安全教育课及活动,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墙报板报、主题班会、校园网络等方式,在师生中普遍开展一次以预防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火灾事故、煤气中毒以及防抢、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恶性侵害等内容为主的安全主题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在集中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类安全稳定工作预案,增强各类突发事件事故处置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 抓好工作落实,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情况

实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预警制度,是做好新常态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保证全校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重要举措。校属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切实抓好预警通知各项任务的落实。要通过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自查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交到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3月下旬,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将组成调研排查组,进行专门督促检查,检查总体情况将及时通报全区。同时,我校保卫处也将进行专门督促检查,检查总体情况将通报全校。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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