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轻院办字[2017]39号 签发人:任雁秋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党委、自治区教育厅安全稳定工作的总体部署,为严防我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17年6月10日至2017年7月10日开展全校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健全落实“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责任,强化担当意识,落实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校属各部门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稳定,确保校园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相关安全稳定的责任。此次工作主要检查各级部门履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责任书》情况,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分析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检查到的突出问题,对工作检查不到位、责任不清、管理松散引发的事故要严肃问责。
二、组织机构
组 长:敖旭鹏 任雁秋
副组长:姚锡锋 张延明 薛富 辛利民 刘青山 陈芳
武建新 禹文龙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下设9个检查小组:
重点部位检查组:
组长:任雁秋
成员:吕林旺 贺知贤 乔晓东 董善中 徐景山
负责检查:学校重点场所,重点部位。
第一检查组:
组长:姚锡锋
成员:赵永旺 张云龙 赵津考 李慧平 赵军 郑贵民
负责检查:自动化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公共服务学院、志愿者服务学院所属的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实训场所、宿舍楼及相关合作企业。
第二检查组:
组长:张延明
成员:张健 柏劲松 张邦建 董善中 张培良
负责检查: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国际学院、汽车服务学院、食品药品工程学院所属的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实训场所、宿舍楼、实训园、学生餐厅及相关合作企业。
第三检查组:
组长:薛富
成员:郭永平 梁永利 张伟 白巴根那 温俊峰
负责检查:金融财务学院、检测技术学院、化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所属的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实训场所、宿舍楼及相关合作企业。
第四检查组:
组长:辛利民
成员:贺知贤 高晓松 马宏革 王高亮 张哲 王刚
谢海波 焦存仓 张志鹏
负责检查: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能源工程学院、电子商务学院、体育教学部、创新创业学院、附属中专学校、附属职业高中所属的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实训场所、宿舍楼及相关合作企业。
第五检查组:
组长:刘青山
成员:肖金桃 吕玉环 王飞马慧君 丁万龙 吴静 杜丽蓉 尹勇
负责检查:幼儿园、教师公寓1区、2区及物业公司所属的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宿舍。
第六检查组:
组长:陈芳
成员:石芳堂 付文超 杨洁 刘百顺 王世清
负责检查:办公楼所有办公场所
第七检查组:
组长:武建新
成员:周春田 杨军飞 秦 剑 任瑞泉
负责检查:乳品与农牧工程学院所属的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实训场所、宿舍楼及相关合作企业。
第八检查组:
组长:禹文龙
成员:郭丽华 张建军 徐中华 曾磊
负责检查:图书馆、互联网技术学院(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所属的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实训场所及相关合作企业。
三、检查内容
此次安全隐患大检查覆盖全校所有部门、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区域。着重检查意识形态安全、保密安全、网络及不良网络借贷安全、食品安全、实验与危化品安全、卫生防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饮水安全、用电用气及日常管理安全等工作,特别注意对人员密集区域的隐患排查,确保校园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四、安全隐患检查对照表
学校安全隐患检查对照表 |
分类 |
序号 |
排查内容 |
排查问题 |
整改意见 |
检查人签字 |
安全制度 |
1 |
是否建立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并层层签订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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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学习、宣传和培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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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门卫值班、宿舍值班、领导带班、校内巡逻制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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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应急疏散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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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治安综合治理 |
5 |
所辖区域是否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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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所辖区域高压输电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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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所辖区域建筑物、活动场所、通道等是否构成安全威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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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安全 |
8 |
楼房房顶、外墙、阳台、楼梯围栏有无裂缝、变形,屋顶抹灰有无空鼓等不安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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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门窗(玻璃)安装是否牢固,围墙是否安全可靠;建筑面砖粘结是否牢固,有无空鼓现象。扶手、栏杆是否牢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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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学校是否安装防雷击设施,是否定期进行检修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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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运动场、馆、娱乐活动设施如旗杆、球架是否牢固,是否按要求正常维护,用前是否进行安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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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施工中的建筑是否有安全防护及警示标语;校园内易发生碰撞、滑到、破碎、倒塌等设施、场所是否有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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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
13 |
消防器材能否正常使用;是否落实了消防安全器材定期检查维护,有无检查维护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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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实训室、图书馆、配电房、危化品保管室等是否配备灭火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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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教学楼、宿舍楼、学生食堂、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有疏散逃生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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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教学楼、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场所逃生通道是否通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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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是否对师生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师生是否会使用灭火器材,是否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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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所管辖区域楼梯间是否有堆积、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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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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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集体外出是否履行报批手续,制定安全预案,是否有足够教师全程陪护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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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有无减速带和交通标识,是否有师生乘坐不具备客运资质和超员的机动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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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防控 |
22 |
是否建立传染病防控工作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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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学校是否制定突发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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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是否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消毒,是否开展传染病预防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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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
25 |
食堂是否有独立设置且分工明确的功能室,生熟食分离储存;墙壁有1.5米以上的瓷砖制成的墙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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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是否有通风、排烟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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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食堂采购的食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索证、台账等制度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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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食品贮存是否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有无变质、过期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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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食品留样制度是否落实:每餐各种菜样各取不少于20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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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食堂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是否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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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食堂建筑、实施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安全要求:锅炉房、蒸汽管道、蒸柜等厨房设施设备是否做到定期检查,防止泄露措施是否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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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食堂设备是否严格执行消毒制度;用水及涉水产品是否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并定期检测;食堂工作人员是否着装上岗;防范季节性等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措施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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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校园各功能室所有无定期消杀“四害”;是否有计划对全体师生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卫生健康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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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 |
34 |
空调机(室内外)、电风扇吊挂情况是否正常;灯具是否易坠落,能否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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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有无裸露、老化;照明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和定期检查记录和维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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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变压器、配电室、抽水房等用电危险场是否有警示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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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电器插座是否安全,电器设施是否完整,接地是否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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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插座等用电设施设备是否定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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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内电网铺设及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楼梯走道是否有日常照明设施和紧急照明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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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 |
40 |
安全教育课是否落实,有无教育安排表、教育记录、教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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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是否利用“5.12”“6.26”“11.9”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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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是否定期组织全体师生参加的应急演练、疏散逃生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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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休闲场所、超市、快递点所辖区域内是否存在向学生出售烟酒等现象,是否定期检查学生参与网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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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安全 |
44 |
宿舍床铺是否存在不牢固、易刺伤、挂伤学生等隐患;宿舍床上用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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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是否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是否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是否坚持对学生实行定时查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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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宿舍安全通道是否通畅,学生是否进行过应急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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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楼、宿舍楼过道是否有应急照明灯等安全应急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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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学生提前离校,是否有班主任和学校指定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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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是否存在养宠物、私藏管制刀具、违规用电、使用明火等违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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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管理 |
50 |
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入专用库(柜)并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是否配备灭火器、窗帘、温度计、湿度计和通风等设备,是否安装监控报警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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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保管分类是否明确,分类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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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领用是否填写《危险化学药品使用登记表》,按规定数量取用,是否有外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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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销毁是否提出申请,呈报公安部门或在环保部门的监督下采取合理方式销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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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是否制定危险化学药品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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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稳工作 |
55 |
是否建立矛盾排查化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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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是否建立信访事项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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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是否经常开展网络安全、禁毒、反恐、防暴、防溺水、预防校园欺凌、反邪教等宣传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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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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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检查组务必于2017年7月9日前将由组长签字审核的安全检查报告报送安全管理处。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