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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治安科职责范围

2011-12-07 13:55 浏览数:次

1、负责全院治安安全管理和防范,维护好校园的正常秩序。

2、经常开展治安安全宣传活动,落实国家、省、市对高校治安工作要求,确保学校有一个安全的环境。

3、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做好协查各类刑事案件工作,对流动人员登记注册和管理工作。

4、负责治安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一般案件的调解、现场勘察。

5、检查、监督、落实治安安全防范工作,盘查不安全因素,向领导反映和提出整改意见,减少和杜绝事件的发生和经济损失。

6、协助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搞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7、负责校区各类车辆的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门卫、校卫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9、负责学院重要会议和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0、负责治安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一般案件的调解、现场勘察。

11、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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