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总体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基本要求,以确保学院的稳定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为宗旨,紧密结合我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切实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产和生活秩序,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总体目标通过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平安校园”的 有效工作和管理机制,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措施,改善学院和周边治安状况,有效防止重特大刑事案件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发生,抑制和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做到发案少、秩序好、校园稳定、师生满意率高。
三、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以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为创建平安校园”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3-5人。
2.学院党委、行政会议和创建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和部署平安校园”工作。各部门也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定期召开会议,会议要有汇报、有记录,根据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形成会议纪要。
3.建立并落实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4.学院要与各部门主要领导签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书》。
四、具体工作任务
1.全力维护学院的政治稳定 ①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对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和苗头要及时上报,并进行分析、排查和妥善解决。要建立台帐,确保畅通的信息渠道和上报机制,没有瞒报、迟报或不报的现象。 ②建立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做到无集体上访、非法游行、集会、停工、罢课、聚众闹事等群体事件的发生。对已经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掌握并报告学院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平息工作,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校内。 ③加强对学院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的监控,做好学院互联网 信息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封堵网上有害信息的传播。 ④积极开展反邪教教育,重点对象得到有效转化,没有出现师生参与邪教组织和其他有害气功活动。
2.加强学院安全管理 ①建立重点要害部门和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一体化防控体系,各部门不发生重大盗窃案件和人身伤害、经济犯罪等重特大案件。一般
刑事案件每千人不超过2起,治安案件每千人不超过3起。 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建立《值班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学生社区(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做
到职责到人,违章必究。各校舍、实验室、机房和生活设施均应有醒目的安全标识。 ③加强校园“110”建设,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做好治安巡逻, 门卫检查,建立由保卫处、纠察队组成的巡逻网络,加强重点复杂地段和公共场所的巡逻防控,遏制案件的发生。 ④加强安全检查,各部门应对本部门内的消防器材、防盗报警、闭路监控等安全设施和存在的各类火灾事故隐患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火灾等重大责任事故。要做到有检查,有记录,存在问题有整改,有复查结果。 ⑤加强学院食品卫生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各食堂和商店有“三证”,严把食品进入关,落实员工的安全责任,杜绝群体食物中毒和人为破坏的事件。 ⑥防止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对涉及师生员工安全的集体活动要有严格的审批制度,要精心组织,严密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和工作,保证本部门内不发生过失引起的火灾、交通、游泳、工伤、食物中毒等造成的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
3.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 ①各系在开学初和期末,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活动。新生入学教育时,应安排安全教育内容。在学院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应组织本部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 ②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活动,禁止黄、赌、毒等社会丑恶行为渗入校内,引导学生参加健康向上的各类有益活动,建立无黄丑、无赌博、无毒害社区。 ③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及时了解和发现有心理障碍的人员,妥善治疗和保护,防止出现事故。对网络痴迷者,学习、生活困难者和经常违纪的学生,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帮扶,有效解决问题。 ④举办各类法制、安全防范知识的讲座,聘请消防部门到学院进行消防培训和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4.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①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校内各用工部门应及时将雇用人员和暂住地点上报保卫处,并纳入管理机制。 ②加强校内道路和校门出入口的交通管理,严格车辆通行秩序,确保校园交通秩序良好。 ③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周边治安的整治力度,取缔无证经营、非法经营的营业场所和摊点。 ④ 及时打击滋扰校园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师生人身权利和学院财产不受侵害。
五、工作要求
1.“平安校园”日常工作由各部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评工作由学院创建领导小组每年综合考评1-2次(考评内容参照自治区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标准和我院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意见的要求)。要做到有传达布置,有检查落实。
2.每年综合考评未达85分的部门,主要领导要向学院领导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时限。对次年检查仍未达到85分以上的部门,学院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行使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3.“平安校园”的日常管理材料主要有:各部门创建小组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名单,创建部门及领导小组工作及会议记录、原始活动资料(照片、录像等),系、处与下属科室签订《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要上墙),值班记录,安全检查整改记录,来访人员登记簿等。
4.“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有出现新的情况或问题时,应及时向学院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